剛剛的星期一致電了水務署登記有關抄錯錶事宜(
細節如下),今天收到一封回覆的信件,說會再找人來抄錶。
我反而想知道對上一次抄錯錶,現在又找人來抄錶有什麼用? 上次費用已交了(95元),現在再來抄錶讀數也只會有增無減,不是按照對上一年來計算便可以嗎?奇怪奇怪...
PS: 今天我看新聞時見到水務署新聞,原來抄錯錶事宜不只是我一個...
881903 - 水務署長接納申訴專員報告建議作改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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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881903.com/Page/ZH-TW/newsdetail.aspx?ItemId=431284